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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约节约用地是必然途径

【发布时间: 2006.02.27】

    土地资源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物质基础。由于世界各国的土地资源数量和质量不同、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不同,由此而产生的效果

也不同。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发展过程,在土地利用方面,走的是粗放利用的路子,管理方式也存在很多缺陷和弊端。我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问题

和解决问题的意见:中国缺少统一协调的国土利用规划。各行各业的发展都有规划,但却是各搞各的,有的更是自行发展,互相之间根本谈不上匹配

性、协调性、互补性,致使城市盲目扩张,公路、铁路、机场、港口等争着批争着上,水利电力工程领导批了就干,森林草原你争我抢等等现象屡见

不鲜,以这种方式上项目,造成土地资源大量浪费。规划指标、设计规范本身存在粗放用地问题。我国的规划特别是城市规划的理论,基本上是采用

西方的一套,要求办公、生活、工厂都要建在环境优美、空间敞亮的地方。这种理念本身没有问题,但与中国的国情结合在一起就出现问题了。中国

没有那么多的土地,所以这种规划指导思想要调整,要多鼓励向空中发展。中国各行各业的设计标准与规范多数是采用前苏联的标准,现在看来这个

标准已过时了,必须重新修订,要从我国土地资源的实际国情出发,少占地多用空间,推出一套新标准。要尽快建立一套完整的利益机制。征收不动

产税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税制制度,而中国至今没有实行。用地者多占地不仅没有什么负担,相反土地升值会带来更多的利益,也会让一些地方政府

不惜用大量的土地建大广场,修超宽马路,也便利于富豪们拥有更多的豪宅等。如果实行不动产税制,财政将大量增收,有利于调节贫富差距,有利

于节约用地。进一步完善土地产权制度和市场机制。目前的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都比较空泛,具体的利益权不够明确,更谈不上细化,所以权利人也

不可能去捍卫自己的利益。寄希望于《物权法》能把这些权益表述清楚,将来使权益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国家应制订统一协调的国土利用规

划,同时尽早出台征收不动产税,可以用不动产税发展城镇化,同时有利于调节贫富差距。

 


载自《人民日报海外版》


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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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日期:2006年1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