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乐陵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》听证程序
一、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,介绍主持人、记录员、听证员,宣布听证事项和事由,告知听证会参加人员的权力和义务,宣布听证会记律。 二、拟听证事项的经办机构提出理由、依据和有关材料及 意见。 三、听证当事人进行质证、申辩,提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事实、理由和依据(听证会代表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、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)。 四、最后陈述。 五、听证代表查阅笔录并签字。 六、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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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日期:2006年2月28日